凱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
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公開聲明內容
歡迎使用凱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稱本單位)相關服務,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(以下稱個資法)第八條第一項規定,為了確保使用者之個人資料、隱私及權益之保護,當您已閱讀並同意「凱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單位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內容」時,即表示您願意以電子文件之方式行使法律所賦予同意之權利,並具有書面同意之效果,若您未提供正確之個人資料,本公司將無法為您提供特定目的之相關業務。若您不同意上述聲明內容,請勿於本網站內提供您的個人資料,另本網站多數服務無須提供您的資料也可進行瀏覽,並不影響您資訊瀏覽的權益,如需服務請洽網站管理單位之服務人員。
 
(以下為本單位依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規定,必須向您告知的各項聲明,請您務必詳閱。)
一、  個人資料蒐集目的:
(一)依據個資法蒐集、處理及利用使用者登錄的個人資料包含識別個人姓名、服務單位或機構名稱、行動電話、電子郵件地址等,以便於和使用者聯繫、完成交易、提供服務。
(二)上述之相關業務或其他符合營業項目所定義之工作範圍。

二、  個人資料蒐集類別:
(一)識別類(例如:中、英文姓名、識別碼、聯絡電話號碼、地址、性別、出生地、電子郵遞地址、其它識別證號或電子識別標章)、特徵類(例如:出生年月日、國籍、個人照片、筆跡與紙本文件)、社會情況類(例如:職業、學經歷)、財務細節類(例如:銀行帳號、戶名或與本蒐集目的相關之財務資訊)等。

三、 本單位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下,依隱私權保護政策,蒐集、處理及合理利用您的個人資料。

四、 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,您就本單位保有您的個人資料得行使: 查詢、閱覽、複本、補充、更正、請求停止蒐集、請求停止處理、請求停止利用、請求刪除等權利。

五、您因行使上述權利而導致對您的權益產生減損時,本單位不負相關賠償責任。

凱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保有修訂本告知內容之權利,修正時亦同,以上條文參考自中華民國資料保護協會。

公告日期:2016-6-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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